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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乡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

廉洁湘乡 2019-03-29

近日,湘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。


1

山枣镇大山冲村(原九云村)支部副书记兼村主任刘凡于,常设干部武坤民、杨建中扣留危房改造资金再分配问题


2014年5月,刘凡于、武坤民和杨建中将5位村民的部分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7474元抽取出来,分配给其他不是危房改造户的村民。此外,刘凡于、武坤民、杨建中三人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。2018年5月,刘凡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武坤民、杨建中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
2

山枣镇四胜村支部副书记杨高明违规申报五保户、虚报套取低保资金等问题


2005年至2014年,杨高明在任山枣镇原高胜村支部书记期间,违规办理五保申报手续,致使4名不符合五保条件的村民违规享受五保待遇;2009年,杨高明虚报套取低保资金22820元,并将其中3140元占为己有。此外,杨高明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。2018年6月,杨高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




通报指出


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。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“救命钱”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,更不得动手脚、玩猫腻。以上干部的违纪行为,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,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影响了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,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必须严肃惩治。



清风君提醒

全市各级党组织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;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,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虚报冒领、强占掠夺等行为的审查力度,坚持快查快结,强化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,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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